推广 热搜: 系统  食品  水处理  树脂  废水处理    投资  信息  环境  北京 

注意!生态环境部修改废止31件规范性文件

   日期:2021-01-11     来源:中国环境    浏览:2458    评论:0    
核心提示: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废止2件规章、修改3件规章、废止26件规范性文件。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废止2件规章、修改3件规章、废止26件规范性文件。

图片

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的不断推进,及时清理“过时”的法规文件,与制定新的法规文件同等重要。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对那些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进程的法规文件,应当及时予以废止或修订。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生态环境部决定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记者注意到,废止的26件规范性文件中时间跨度非常大,从上个世纪的1996年到2016年的都有。其中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予以废止。该文件曾规定:污水处理厂以贮存(即不处理处置)为目的将污泥运出厂界的,必须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打赏
 
更多>同类新闻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