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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亿!三峡基地发展等7方联合中标湖北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日期:2021-01-06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徐冰冰整理    浏览:1485    评论:0    
核心提示:  1月6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三峡生态建设有...

  1月6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三峡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长江三峡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中标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预算金额:114418(万元)

  最高限价:114418(万元)

  施工范围:1、投资与融资 (1)组建项目公司并按规定注入资本金; (2)对本PPP项目进行投融资; (3)其他相关的工作。 2、PPP项目勘察设计 PPP项目勘察设计范围:包括招标文件项目概况范围内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3、PPP项目工程建设 (1)接受招标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已开展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前期工作移交,移交后继受相关委托单位前期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2)PPP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招标文件项目概况范围内的PPP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等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3)PPP项目的建设管理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的协调。 4、PPP项目运营及维护:在确定的合作年限内进行项目运营及维护管理。 5、PPP项目移交 (1)运营期结束或项目合同终止后,进行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的移交; (2)进行移交前的检测评估与修复,符合取得该项目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

  施工工期: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即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本项目整体建设期为2年(各子项起始/结束时间不同,各子项目建设期为1-2年不等)。各子项目分别以各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建设期,由项目公司自行根据项目性质安排各子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任一子项目具备相应竣工验收条件后,即可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各子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之日起即进入运营期。各新建子项建设期、运营期按项目不同分别为1年+24年、2年+23年,具体如下: 一、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二、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古夫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三、兴山县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四、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南阳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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