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2012年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
芝川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韩城市2012年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芝川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已由渭南市水务局以渭水发〔2013〕266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及地方配套资金,总投资400万元。招标人为韩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站,招标代理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划分一个施工标项,包括: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61km 2 ,其中新修梯田14.12hm 2 ,生产道路6.85km,封禁46.75hm 2 ,新建石质谷坊3座,改厕20户(含化粪池),建沼气池22座,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一处,建设垃圾池10座,垃圾箱40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省外企业、各部委驻陕直属企业须持省水利厅出具的《入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登记表》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5月19日至5月2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0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含主要人员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含A、B、C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及个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在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3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8日,地点待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陕西信息报》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韩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系人:母冰洁 电话:13992321670
地 址:韩城市金泉路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八层
联系人:王惠民 电话:0913-813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