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2013-2014年度污水处理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2013-2014年度污水处理剂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0624-12160240
2.招标内容: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预计采购数量 | 总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周期 | 交货期/交货地点 | 
| 1 | 1-1 | 尿素 | 1.5吨/月 | 16吨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013-2014年度 | 以业主每批次的订单为准(其中聚合氯化铝每5天左右发一次货,一次十吨量。)。交货地点为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送货上门。 | 
| 1-2 | 磷酸二氢氨 | 0.75吨/月 | 8吨 | ||||
| 1-3 | 片碱 | 5吨/月 | 60吨 | ||||
| 1-4 | 聚合氯化铝 | 52.5吨/月 | 500吨 | ||||
| 1-5 | 氯化钠 | 1吨/月 | 12吨 | ||||
| 2 | 2-1 | 酰胺 | 1吨/月 | 12吨 | 
注:1) 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招标货物的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如招标单位预计采购数量较大幅度小于实际采购数量,招标单位将延长1-2月的采购期限,使实际采购数量较为接近预计采购数量。3)2013-2014年度是指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货商,且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上注明为准)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3.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 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 若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请提供 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基本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在开标时携带,备查。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 2013年5月9~16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9:00~11:00 ,下午 15:00~17:00 ,向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401室) 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具体详见备注。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13年5月30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前按下述地址送至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7室开标厅)(招标代理将于当日8:00时开始接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合同包2的投标人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9天内提供 “投标货物实物样品” 到招标人处进行试验。
7.开标时间、地点: 2013年5月30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在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7室开标厅)公开开标。
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党校路38号
邮 编:350600
联系人:游女士
电 话:0591-26838521
“投标货物实物样品”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金珠
联系电话:0591-26856019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87525265
传 真:0591-87552404
联系人:吴勇洛、黄发宪、林晓日
说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0591-87552404)。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传真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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