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2.2工程规模:新建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厂1座。
2.3招标范围: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土建施工和设备、材料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4计划工期: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8万元;
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调兵山市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进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地 址 :调兵山市
联 系 人 :刘志刚
电 话 :024-76867352
招标代理机构:铁岭赢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盛峰嘉苑A区3号楼3号门市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15714038697
传 真:024-72827733
邮 编:11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