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报价80分,总分100分。
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
招标人已经将编制好的技术标目录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投标人,投标人应按目录要求编制技术标文件,并使用光盘中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格式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开标时,光盘中的数据将由清标工作组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派的技术人员导入电子评标系统供评委评审,原始光盘作为招投标资料存档。当投标人技术标导入评标系统后,应由该投标人对导入的投标文件确认,招标人应作好相应的书面记录。
为保证数据的标准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技术标标书制作软件》。投标人未使用上述软件导致投标文件的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分项符合性评审时评分项通过率至少为:60%。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6-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6-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1.6-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6-2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1.6-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6-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6-2分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6-2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1.6-2分
2.2.3工程造价评审(78分)
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2评标基准价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78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的A值发生变化,以及其它任何情形都不改变C值的结果;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分,每负偏离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3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合价偏差金额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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