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3GC060081
1.招标条件
宁波市曙光路延伸段(桃源街-兴宁路)及其西侧支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投资函[2008]3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江东区,南起桃源街,北至兴宁路。
建设规模:曙光路延伸段全长530.67米(建设长度497.63米),路宽36-41米。西侧支路全长89.41米,路宽9米。
工程造价:3093.4577万元
招标范围:道路、公铁立交引道、桥梁、泵站、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配套路灯、交通、绿化等施工总承包。
招标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提供最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尚未竣工验收的变更(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包括已核准变更的)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在建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3日至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原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层,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招标代理: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楼
联系人:薛健炳、吴友忠
电话:8907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