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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村镇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地质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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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3-12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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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陈村镇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地质勘察项目(资格预审)

GR-201303080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陈村镇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地质勘察项目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浩清源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90(万元),工期:合同签订后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报告。并须通过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天)。

陈村镇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地质勘察包括污水泵站两座,污水收集系统管网约60公里,新建2#污水提升泵站,规模2.6万m3/d。新建3#污水提升泵站,规模1.5万m3/d,管径DN400-1000。本次钻探设钻点约806个(其中泵站钻点约6个),污水管线每个钻点深度约13米,钻孔间距约75米;泵站钻点每个钻点深度约25米,总计约10550米,具体以设计单位的勘测要求为准。

本次招标为陈村镇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地质勘察,招标范围包括: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资料及说明,承包本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1.2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3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资格要求”规定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1、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 则选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若通过资格预审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3 月 11 日 至 2013 年 03 月 15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窗口报名(窗口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 12:00 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内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或符合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5、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一份。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是招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请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下载。

6.2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3年 3月 21日上午09:00至12:00,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6.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要求: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注意事项:

6.3.1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申请资料;

6.3.2未按本公告时间、地点办理报名的,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6.3.3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料应真实可靠,若有弄虚作假或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3.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带备资料原件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另行通知。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按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前,须到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否则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或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0.2招标人采用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同时结果将会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匿名公示;

10.3项目招投标过程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拟派项目负责人:拟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

10.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浩清源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旭琦

电  话:15915211348

传  真:

地  址:顺德区大良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甘金波

电  话:0757-83806726

传  真:0757-83806976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金源街八号国贸大厦501室

邮  编:5282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电  话:0757-22836708、22836735

2013年03月08日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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