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武原新区建设项目金星村5、6组农房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武2013-006号
1 、海盐县 武原新区建设项目金星村5、6组农房拆除工程 已经 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 批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采用资格后审)。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规模: 本次武原新区建设 项目农房拆除工程位于金星村老盐湖线北侧、光明景苑西侧5、6组共49户,拆除房屋建筑基准面积为 11562.48 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金星村;
2.3 招标范围:标段内所有涉及农户的楼房、平房、附房、畜舍、围墙、水泥晒场及其他所有建筑物、构筑物(不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室外泥地面标高以下建筑基础部分),在合同工期内对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并将回收材料及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是指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室外泥地面标高以上部分和水泥晒场基础泥地面以上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拆除物的消纳场地。 旧房材料归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向招标人交纳旧房拆除综合总包干回收金);
2.4 拆除方式:机械拆除;
2.5 工 期: 50 日历天(工期以《开工通知书》指定开工之日起算);
2.6 资金来源:自筹;
2.7 开标顺序:先到后开;
2.8 工程质量:拆除并清场完毕,综合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
3.2 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海盐县县外企业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拟派项目经理资质须经海盐县住房与建设局已办妥备案手续,备案证须在有效期内;
3.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具有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证书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6 投标人及其有关人员2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 投标报名:
4.1 凡同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3 月 4、5、6 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 海盐县武原街道城乡建设交通管理中心(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西路207号四楼) 报名 ;
4.2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 |
不良行为记录对象 |
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
1 |
2
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不良行为系指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具体按海盐县建设局、监察局、人民检察院、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的规定确定,上述文件可在“海盐县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hyctc.com )查询详阅。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办妥报名的投标人请按4.1所示时间和地点,持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 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报名时应当向 海盐县武原新市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叁万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 只接受以投标单位户名的银行解入款,不接收以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为户名的银行解入款 ),由海盐县武原新市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收到款后出具收据。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3 月 14 日 14 时正(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武原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武原街道办事处大楼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 海盐县武原新市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盐北路378号(武原新区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 张李明(盖章)
联 系 人: 钱玉林 联系电话:0573-86180145
招标代理机构: 海盐县武原街道城乡建设交通管理中心 (盖章)
办公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西路207号
法人代表: 张林峰 (盖章)
联 系 人: 柳惠军 联系电话:0573-86024406
日期: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