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珙县珙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珙县珙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地区[2012]1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珙县弘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珙县弘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地区[2012]12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112901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珙县珙泉镇菜子湾。
2.2 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规划总规模为1万M 3 /日,分两期实施,本期建设0.5万M 3 /日,配套建设厂外污水管道7.5千米。
2.3 计划服务周期:
(1)60 个日历天 完成初设报告;
(2)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时间满足业主要求。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宜宾市珙县珙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 资质; 2009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的设计和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的勘察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义务明确;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资质的投标人;
(3)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资质较低的为准;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2 月 25 日至 2013 年 3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珙县弘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3 月 18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珙县弘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一段18号
邮编: 644000
联 系 人: 乔先生
电话: 0831-4011080
传真: 0831-4317259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1栋1单元22层2206号
邮编: 610041
联系人: 邓女士
联系电话: 028-86162676
传 真: 028-65029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