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将市环保局收储的排污权指标进行临时出租,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排污权指标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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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名称 |
数量 |
年限 |
标底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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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90万吨/年 |
1年 |
1.88元/吨 |
废水排放总量为90万吨/年,折合成化学需氧量与氨氮分别为54吨/年、13.5吨/年,分别按25000元/吨折合废水排放标底价为1.88元/吨废水。 |
二、本次排污权指标招标临时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按照竞标者出价从高到低顺序,所需排污权指标数量累计至 废水排放量90万吨/年( 化学需氧量总量54吨/年,氨氮13.5吨/年 ) 确定竞得者。
三、本次排污权指标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8日下午3时30分(办 证中心工作时间)到诸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获取招标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 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8日下午3时30分整(办证中心工 作时间)到诸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缴纳交易保证金3万元, 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下午3时30分。
五、本次招标的对象为废水已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且已正式投入生产的印染企业。
六、本次招标会议地点为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4楼),招标会议时间为 2013年2月28日下午4时。
七、联系地址:诸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80727113
联系人:应俊杰 赵幼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