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灯塔市铧子镇人民政府 ,对 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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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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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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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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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的环保设备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等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灯塔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灯塔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 2013 年 1 月 2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 到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月29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灯塔市铧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灯塔市
联 系 人:冯忠辉
联系电话:15902467772
采购执行机构: 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灯塔市政府148室
项目联系人:李丹 罗申
联 系 电 话: 0419-8583033
传 真:0419-8583033
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