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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溢流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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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1-22 15:22
浏览次数: 271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交易登记号:12GC060431

1.招标条件

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溢流改造工程 已由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甬排水政[2012]60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新周污水处理厂溢流改造主要内容为1座闸门井和DN1600钢管,具体位置详见排水专业图纸,闸门井所在位置原有检查井和部分管道拆除,待闸门井完成后联通。

工程造价: 约 60万元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及附属等工程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要求

(1)、投标人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无在建项目,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类似工程经验业绩要求:投标人需熟悉并做过大管径(直径≥1500MM)焊接及拉森钢板桩作业,需提供一个及以上的施工合同原件及业主证明文件原件(需体现管径直径≥1500MM)。

备注: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3.4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 月7 日至2013年 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原购买单位仍然有效,无需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图纸和其他资料。

4.3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14时00分 ,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嵩江西路518号

联系人:    陈振洲

电 话:  27661883

传 真:  28808868

招标代理: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联系人: 贺意波

电 话: 0574-89077739

传 真:  0574-8907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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