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长生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 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 2012 】 530 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 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彭水县长生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彭水县长生镇场镇。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处理规模为300吨/天,采用人工潜流湿地工艺, 其中,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格栅及调节泵池、 水解酸化池、人工湿地池、接触消毒池、污泥干化池、砂滤池及配水池、综合用房、总图) ;管网工程及附属构筑物(包括PE管DN100、HDPE管DN400、混凝土砌块检查井);厂外工程(包括场外供电线路、场外供水)。工程项目总投资约701万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 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010 年以来有类似的项目业绩(即日处理污水规模为300吨/天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无围标串标、行贿受贿等不良犯罪行为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 / 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cqjsxx.com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www.cqzb.gov.cn )、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psggzy.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酉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彭水县 地址: 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2栋9楼
联系人: 彭老师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023-85020885 电话: 023-67765981
传真: 02 3-85020885 传真: 023-67767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