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 招标条件
铁岭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铁岭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铁岭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2、招标单位:铁岭市污水处理厂;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铁岭市银州区龙山乡园艺村马蓬沟;
5、建设规模:5万吨/日处理能力;
6、质量要求:合格;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8、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铁岭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施工,主要工程内容为土建、工艺管道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计划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项目经理,且无其它在建工程。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4、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人将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整,于开标前不少于三日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岭市污水处理厂联 系 人:罗颖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杨 洋
电 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