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程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6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补助资金及县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西环路、民族街、家和、鑫和、工农路、新区、市场7座垃圾转运站的设备及安装招标。设备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吨的垂直式垃圾压缩机(一机两箱)。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6日至2013年1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垂直式垃圾压缩机检验报告、制造厂家授权书或制造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翰林大街 地 址:平罗县建设局四楼
邮 编: 753400 邮 编:753400
联系人:靳文国 联 系 人:张燕
电 话:0952-6012903 电 话:0952-6012228 13519567116
传 真: 传 真:0952-6012807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zy84927@163.com
网 址: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联 系 电 话:0952-2817712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程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6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补助资金及县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西环路、民族街、家和、鑫和、工农路、新区、市场7座垃圾转运站的设备及安装招标。设备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吨的垂直式垃圾压缩机(一机两箱)。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6日至2013年1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垂直式垃圾压缩机检验报告、制造厂家授权书或制造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翰林大街 地 址:平罗县建设局四楼
邮 编: 753400 邮 编:753400
联系人:靳文国 联 系 人:张燕
电 话:0952-6012903 电 话:0952-6012228 13519567116
传 真: 传 真:0952-6012807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zy84927@163.com
网 址: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联 系 电 话:0952-281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