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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亭湖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地质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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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1-02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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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亭湖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亭湖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已经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亭发改审【2012】10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设计的投标报名。
2 、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招标事宜。
3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4 、项目概况
4.1 项目名称:亭湖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4.2 工程地点:亭湖区新兴镇古河村二组,234省道北侧,串场河西。
4.3 工程规模:(1)主要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3600平米左右的六层综合楼一座、建筑面积约600平米的主体站房一座、40平米左右的公共卫生间、20平米左右的配电间、30平米传达室、3000平米环卫停车库(钢结构)、500平米的废旧物品仓库(钢结构)、400平米的电瓶车停车棚(轻钢结构);(2)其他设施:3000平米左右的大件垃圾分类、分拣水泥场地,2000平米的固体垃圾临时停放场,300平米左右的环卫车辆洗车场(满足大型车辆冲洗的8-10个车位),主、次道路,绿化及中小车辆停车位。
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亭湖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地质勘探、总体设计:总平面图、施工图、场地、单体效果图等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
5.1 室外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室外管网(给水、排水、供电、燃气、消防、通讯)、道路、广场、运动场、供电管沟、沟河、景观、绿化、停车场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的设计服务。
5.2 专业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配电房、附属、场地、景观绿化及亮化等专业设计,提供详细的设计概算书(概算书须以最新市场信息价及造价的相关文件制怍)。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专业施工图设计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6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6.2 、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高级职称。
6.3 、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设计项目组成员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至少还有4名专业设计人员组成,并且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景观绿化等专业设计人员配备须齐全,投标时提供授权委托人和设计项目组成员【含授权委托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6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 2012年1月1日 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设计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
6.4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6.5 、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6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7 、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须凭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单位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除外)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中标人的诚信(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工程设计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设计进度给中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所有设计完成后,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待通过图审后予以退还。
未交诚信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设计服务的投标。招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保留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的权利,如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围标或串标等不良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与网上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需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联系电话0515-88587313)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10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11 、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2年12月31日15:30时至2013年1月10日17:30时”(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2年12月31日15:30时至2013年1月12日17:3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12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经招标人提出,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13 、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4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杨絮涵 联系人:孙瑾、徐姗姗
联系电话:13705101655 联系电话:15051086531
地址: 地址:盐城市跃进路58号一楼西
 
时间:2012年12月27日
 
 
 
 
 
 
 
 
 
附件:
亭湖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城乡统筹环卫信息调度中心)

 

地质勘察及设计服务项目评标办法

 

本设计服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设计成果等方面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计分 , 根据得分高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为准:
1 、 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
2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原件;

 

3 、授权委托人和设计项目组成员(含授权委托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6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 自 2012年1月1日 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 原件 ;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 原件 ,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设计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原件。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也不参与下阶段的各项评审工作。

 

二、详细评审

 

1 、投标报价(70分)

 

1.1 本次设计费报价采用 “固定总价” 报价。
1.2 有效投标报价
1.2.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
1.2.4 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1.3 评标 基准价:经开、清标评审后无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平方米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1.4 设计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扣0.2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下浮1%扣0.2分。上述分值计算时,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2 、设计成果(20分)

 

设计成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图设计从对 总体规划方案的理解及扩初设计思路、对平立面设计和设计构思的优化建议、施工图 设计能否满足方案设计要求、是否 满足《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标准(编制星级绿色建筑策划书)、 是否满足功能、安全、经济、合理及科学性、设计成果的完整性、设计工作计划安排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5<优≤1.0;0.90<良≤0.95;0.85<中≤0.9,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
三、其它

 

1 、投标人和设计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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