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WXXQ201211011-01
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WXXQ201211011-01
1 、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的 空港路(金马路-裕安路)道路工程 已经 锡新管经发[2012]261号文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空港路(金马路-裕安路)道路工程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区
2.3 工程规模及标段的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道路全长约
2.4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管、路灯、交通设施及配套检查井等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5 监理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6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①监理综合资质;或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总监资质等级: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省级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设部)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 项目总监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2年10月~2012年12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2年10月~2012年12月连续缴费证明)。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后审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招标人: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无锡市崇宁路19-3号7楼
联系电话:0510-82738116 传真:0510-82723579
联系人:许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