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宁夏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 ,对贵单位所需的垃圾箱及人力保洁车等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省内外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吴利采(公开)[2012]023号
二、项目内容:机运式垃圾箱60个、移动式垃圾箱80个、分类铁皮果皮箱200个、人力三轮保洁车20辆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首付合同金额的50%。剩余货款年底付清。
六、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交货。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设备供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且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或200万元以上的单位;
(二)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具备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
八、供应商资格初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期限内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到采购中心,外地供应商可将上述资质文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以传真形式报名,预审资格合格后,无偿领取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23日至2012年12月11日(星期二)下午5:00时止(节假日不办公)。
十、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 :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下午2:30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时间: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上午8:30
地点:宁夏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国资大厦三楼
联系人:马丽丽 谷远胜
电话:0953-2051996
传真:0953-2011093 0953-2010691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