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编号:SG1204G12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达市污水扩建处理工程项目 已由 安达市计划和发展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 [2012]63 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安达市阳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 6500 万元 ,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日处理污水2.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等,为交钥匙工程;
2.2计划工期:2012年11月25开工,2013年12月30日竣工,总工期400日历天;
2.3承包范围:污水处理厂工程图纸全部内容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2.4建设地址;安达市规划一路北侧、经纬二路南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曾完成污水处理项目至少一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省外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进省投标手续后方可投标。
3.4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205室持本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500元,施工图纸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10时,地点为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206室)(地址: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达市阳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安达市城东北侧原综合开发区内)
联 系 人:韩立祥
电 话:13059070815
招标代理机构:绥化远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史伟佳
电 话:0455-8317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