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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湖生态恢复建设之湿地景观恢复工程A标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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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11-03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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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湖生态恢复建设之湿地景观恢复工程A标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三发改资【2009】1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湖生态恢复建设之湿地景观恢复工程A标
2.2 、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
2.3 、工程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于云东海湖之湿地景观南北两侧,北起云东海大道与南丰大道交叉处,沿现状路南至云东海大道与与白云路交叉处,全长约6.28公里。两侧绿化带步行道及侧石约25120㎡;侧石总长约12.56km。污水管工程:污水干管约6.3km(含月亮湖段)及1座污水提升泵站。雨水工程:道路两侧设砖砌排水沟总长约12.56km。绿化工程:中央绿化带约57000㎡,两侧边绿化带约85000㎡。照明工程:约6.28km,采用LED路灯,以及为路灯照明配套的高压配电工程。10KV电缆沟工程:全长6.28km。本工程的绿化养护期为壹年。
本项目建安费估算约8700万元,设计费约为300万元(暂按估算建安费8700万元计算),其中包含以下工程内容:10KV电缆沟工程、LED路灯工程、为路灯照明配套的高压配电工程、中央绿化带、两边绿化带、污水管网、道路两边路缘石及人行道铺设、道路排水沟、交通灯及道路监控。
2.4 、招标范围:a、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包括全路段市政道路两侧绿化带步行道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包括月亮公园段)、雨水工程、绿化工程(包括中央绿化带及两侧边绿化带)、路灯照明工程、为路灯照明配套高压配电工程、10KV电缆沟及交通灯及道路监控设计等;b、施工内容包括: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湖生态恢复建设之湿地景观恢复工程A标的施工、竣工、保修期养护等。
2.5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及行业
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6 、 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230日历天,其中中央绿化分隔带必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
2.7 、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合同总价大包干的形式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保险 。
2.8 、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公开招标。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 元)
2.11 、 本项目投标报价折率为 80% ≤b%≤95% 。
2.12 、工程款支付方式:
设计工程款支付: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后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招标人审定及施工图预算审定后支付 至 设计合同价的 60%; 剩余的设计费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一次付清。(以上全部款项不计利息)
施工工程款支付 :
1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为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80%;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80%;
3 )余下工程款(扣除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在结算审定后一个月内付清,剩余的5%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4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
• ♦ 合同总价:合同总价 = 设计合同价 + 施工合同价
♦ 设计合同价:设计合同价 = 计算设计费× 投标报价折率 b%
◊ 计算设计费:根据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设计费 =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 1.0 )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 数( 0.85 ) ×附加调整系数 ( 1.0 ) 。
◊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按招标人委托的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单位审定的预算建安费为计费额,设计费不因工程变更而调整。
♦ 施工合同价:施工合同价 = 施工图预算价× 投标报价折率 b%
◊ 施工图预算价:施工图预算为招标人委托的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单位审定的预算价。
♦ 项目总结算价:设计合同价 + 施工结算价
♦ 施工结算价:施工结算价 = 施工结算审定价× 投标报价折率 b%
◊ 施工结算审定价:施工结算审定价为招标人委托的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单位审定的结算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企业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包括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原件备查)。
3.3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报名人,禁止参加该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5 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1) 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函(内容见招标文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牵头施工企业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原件备查) 。
4 )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原件备查) 。
6) ①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 路桥或给排水中级或以上职称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原件备查) 。提供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设计专业负责人:要求配备道路专业、给排水专业、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各一名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造价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造价员证。 并且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原件备查) 。
7) 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和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原件备查) 。提供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 项目施工管理机构要求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至少各一名,其中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此外其他人员须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证。以上全部人员均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原件备查) 。
8) 信誉、履约情况,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没有发生以下情况:
a) 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b) 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c)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d) 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文件中对评审结果
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近三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必须处于盈利状态 (原件备查) 。
10)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原件备查) 。
3.4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信息、隐瞒违反本招标文件的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2 年 11 月 2 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 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1.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路桥或给排水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本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报名要求按“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执行。
4.1.5、其中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并必须为未被锁定的人员。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本工程可以视为一个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1.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4.2 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单位少于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3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于 2012年 10 月 29 日至2012年 11 月 2 日17时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8楼) 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投标单位(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的法定代表人和固定投标员必须亲自携带二代身份证由始至终参加开标会并签名确认。未到场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地 址:
邮 编: 528100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佘小姐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 0757-86162621电 话: 0757-87793280
传 真: 传 真: 0757-87793281
2012 年 10 月 26 日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湖生态恢复建设之湿地景观恢复工程A标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三发改资【2009】1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湖生态恢复建设之湿地景观恢复工程A标
2.2 、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
2.3 、工程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于云东海湖之湿地景观南北两侧,北起云东海大道与南丰大道交叉处,沿现状路南至云东海大道与与白云路交叉处,全长约6.28公里。两侧绿化带步行道及侧石约25120㎡;侧石总长约12.56km。污水管工程:污水干管约6.3km(含月亮湖段)及1座污水提升泵站。雨水工程:道路两侧设砖砌排水沟总长约12.56km。绿化工程:中央绿化带约57000㎡,两侧边绿化带约85000㎡。照明工程:约6.28km,采用LED路灯,以及为路灯照明配套的高压配电工程。10KV电缆沟工程:全长6.28km。本工程的绿化养护期为壹年。
本项目建安费估算约8700万元,设计费约为300万元(暂按估算建安费8700万元计算),其中包含以下工程内容:10KV电缆沟工程、LED路灯工程、为路灯照明配套的高压配电工程、中央绿化带、两边绿化带、污水管网、道路两边路缘石及人行道铺设、道路排水沟、交通灯及道路监控。
2.4 、招标范围:a、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包括全路段市政道路两侧绿化带步行道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包括月亮公园段)、雨水工程、绿化工程(包括中央绿化带及两侧边绿化带)、路灯照明工程、为路灯照明配套高压配电工程、10KV电缆沟及交通灯及道路监控设计等;b、施工内容包括: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湖生态恢复建设之湿地景观恢复工程A标的施工、竣工、保修期养护等。
2.5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及行业
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6 、 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230日历天,其中中央绿化分隔带必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
2.7 、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合同总价大包干的形式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保险 。
2.8 、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公开招标。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 元)
2.11 、 本项目投标报价折率为 80% ≤b%≤95% 。
2.12 、工程款支付方式:
设计工程款支付: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后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招标人审定及施工图预算审定后支付 至 设计合同价的 60%; 剩余的设计费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一次付清。(以上全部款项不计利息)
施工工程款支付 :
1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为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80%;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80%;
3 )余下工程款(扣除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在结算审定后一个月内付清,剩余的5%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4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
? ? 合同总价:合同总价 = 设计合同价 + 施工合同价
? 设计合同价:设计合同价 = 计算设计费× 投标报价折率 b%
? 计算设计费:根据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设计费 =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 1.0 )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 数( 0.85 ) ×附加调整系数 ( 1.0 ) 。
?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按招标人委托的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单位审定的预算建安费为计费额,设计费不因工程变更而调整。
? 施工合同价:施工合同价 = 施工图预算价× 投标报价折率 b%
? 施工图预算价:施工图预算为招标人委托的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单位审定的预算价。
? 项目总结算价:设计合同价 + 施工结算价
? 施工结算价:施工结算价 = 施工结算审定价× 投标报价折率 b%
? 施工结算审定价:施工结算审定价为招标人委托的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单位审定的结算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企业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包括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原件备查)。
3.3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报名人,禁止参加该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5 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1) 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函(内容见招标文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牵头施工企业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原件备查) 。
4 )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原件备查) 。
6) ①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 路桥或给排水中级或以上职称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原件备查) 。提供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设计专业负责人:要求配备道路专业、给排水专业、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各一名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造价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造价员证。 并且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原件备查) 。
7) 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和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原件备查) 。提供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 项目施工管理机构要求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至少各一名,其中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此外其他人员须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证。以上全部人员均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原件备查) 。
8) 信誉、履约情况,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没有发生以下情况:
a) 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b) 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c)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d) 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文件中对评审结果
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近三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必须处于盈利状态 (原件备查) 。
10)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原件备查) 。
3.4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信息、隐瞒违反本招标文件的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2 年 11 月 2 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 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1.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路桥或给排水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本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报名要求按“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执行。
4.1.5、其中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并必须为未被锁定的人员。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本工程可以视为一个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1.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4.2 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单位少于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3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于 2012年 10 月 29 日至2012年 11 月 2 日17时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8楼) 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投标单位(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的法定代表人和固定投标员必须亲自携带二代身份证由始至终参加开标会并签名确认。未到场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地 址:
邮 编: 528100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佘小姐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 0757-86162621电 话: 0757-87793280
传 真: 传 真: 0757-87793281
2012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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