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点此查看资格后审程序
1. 苏州市相城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的 兴旺路(广济路-永方路)工程 已经 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相发改投【2012】123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 0 )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苏州市信达建设项目投资咨询中心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广济路—永芳路 招标类型: 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 相城区
(2) 工程规模: 道路长749米宽24米、新桥一座、雨污水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 1900 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11-8至 2013-6-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工程性质 |
工程类别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是否网上支付 |
招标文件售价 |
0002 |
道路、桥梁、雨污水 |
市政工程 |
道路 |
1900.000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市政公用-Ⅰ组; 市政公用-Ⅱ组; 市政公用-Ⅲ组; |
是 |
220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注: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 “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 市政公用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09年10月至今竣工(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明确的中标价为准,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10-1809:00至 2012-10-2415:00,在 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用企业投标工具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10-31 9:3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古元路105号
联系人: 褚主任 传真: 电话: 85182512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狮山路95号新区建行10楼
联系人: 赵雷 传真: 68240981电话: 0512-68246062
邮编: 215011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赵雷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1004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2-10-18至 2012-10-24
12. 备注: 1、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技术标标书无须编制,商务标部分第(5)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6)项: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无须编制。
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本项目标底价1915.827408万元,发包价为标底价下浮10%(不可竞争费、预留金除外)1755.254299万元,请各投标单位按此价格报价。
3、中标人需承担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税金、规费及招标公证费用。
4、本次招标拒绝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按苏建设规(2009)1号文执行。
5、业绩的认定以"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业绩数据库"中公示通过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业绩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录入工作。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原件至开标现场。
7、图纸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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