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延安南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发【2012】3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市政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南一环路至南外环路。道路全长1886.077米,红线控制宽度40米。监理工期为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管网、燃气管网、给水管网、道路标线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 级及其以上的施工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 市政 专业 国家 级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 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幷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市政管理处
地 址:长治市太行西街36号
邮 编: 046000
联 系 人: 郭伟
电 话: 0355-5829640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市幷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治市太行西街15号
邮 编: 046000
联 系 人: 韩先苗
电 话: 0355-2025696
2012年 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