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诚实同安招字(2012)第(04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大道(同南公路-同安东路段)道路工程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厦发改投资[2011]3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同安区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厦门市同安区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含测量)、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服务等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白云大道(同南公路-同安东路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厦门市同安城区北部、五显片区中部;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白云大道与同南路交叉口,经东山村,在K0+480~K1+130段采用隧道穿越大轮山,经西南和东市村北侧、竹仔林和岭下村南侧,在K2+370处设置3×13m中桥跨越东溪,经西洋村和安炉村南侧,终点与规划同安东路相交,路线总长度4.101公里,同南公路至隧道口道路宽度40米,隧道道路宽度30米(按双向六车道设计),隧道口至同安东路段道路宽度43米;按城市Ⅰ级主干路标准建设。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8843.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8843.5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勘察(含测量)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详勘)及测量(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详勘)及测量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和修正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2.6.2 内容:
2.6.2.1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
2.6.2.2工程测量:为满足本工程的道路、桥梁、隧道、地下管网等工程测量;
2.6.2.3 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有线电视(土建)、管线综合(含污水、给水、中水、电力、电信、燃气等)、雨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以下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①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特大(长)隧道]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括勘察(含测量),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含测量)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1)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需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应本招标项目专业资质等级所要求的业务成果.
3.2本工程土工试验室设置执行“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设立的土工试验室还需通过土工试验室设立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备案资料原件待查)。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路桥或桥梁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5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规模、造价等);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0 月 11 日至2012年 10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楼二楼)(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 /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回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 10月 25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 11 月 15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估算为28843.5万元,估算的全过程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740.16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最终设计收费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方案阶段设计费为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金额的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及测量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及测量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最终结算费用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勘察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同安区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 系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人寿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 ; 项目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 洪工 ; 联系电话: 7020121
传 真: ; 邮政编码:361012
招标人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授权委托人:
地址: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楼五楼 ;
邮政编码: 361100 ;电话: 7220001 ; 传 真: 7220001 ;
联 系 人: 小李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 ;
地址: 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