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由 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 郯城县港上镇人民政府、马头镇人民政府、花园乡人民政府、高峰头镇人民政府、庙山镇人民政府、郯城镇街道办事处、泉源乡人民政府、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约3600.0万元,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分十个标段,第一标段马头镇沼气池工程、第二标段花园乡宋窑人工湿地工程、第三标段高峰头镇蒲汪社区人工湿地工程(含垃圾收集池7个)、第四标段马头镇驻地污水管网工程、第五标段港上镇污水处理站(含垃圾池13个)、第六标段花园乡污水处理站、第七标段庙山镇驻地污水处理站(含垃圾收集池11个)、第八标段马头镇垃圾中转站(含垃圾收集池42个)、第九标段花园乡垃圾中转站(含垃圾收集池15个)、第十标段垃圾收集池工程(郯城街道4个、泉源乡26个、新村5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农业或能源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第二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第四、五、六、七、八、九、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29 日至 10 月 12 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到郯城县政务大厅(中国银行三楼)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时须带资料如下: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或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或证明,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7)外市房屋建筑工程资质须提供进临备案证明。(原件)
(8)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9)外省企业需提供山东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程第XXX标段资格审查资料”字样。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均可购买招标文件,作为正式投标人参加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通过上述报名且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2 年 9 月 29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在郯城县政务大厅(中国银行三楼)处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0月25 日 9:30 ,地点为郯城县政务大厅开标室(中国银行五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政府采购网、郯城县行政审批信息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丁工 15215490218
乔工 15215498797
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