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根据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纸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局 现对 丹水坑路污水开挖修复工程 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丹水坑路污水开挖修复工程
二、招标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局
联系人 : 邵工 联系电话: 8237575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工 联系电话: 8237786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82387971
三、建设地点: 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为丹水坑路污水开挖修复工程,修复面积约1000平方米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号:1标段。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开挖管沟回填石屑;铺筑水泥石屑稳定层及混凝土路面;余土外运等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529174.68 元(已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22465.76 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2 年 9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八、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时间
1.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时间:
2.投标报名费:
(1)投标报名费、招标文件费及图纸费为400元/标段,该费用在投标报名时完成缴纳。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 开标时间:
(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实行非电子化资格审查。 。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1) 投标人具有承接 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 或以上 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或以上级别 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不在锁定状态 。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 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 粤建市函〔2011〕218号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黄埔区信息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黄埔区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黄埔区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信息网站发布发布的文本为准。
2010-007-2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文件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该按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纸质投标文件。
十九、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具体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版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投标人按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按公告附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书面报名资料复印件一份,独立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9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