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招标项目2012年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计划(第一批) 已由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以辽环发(2012)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人民政府; 二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人民政府; 三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哨子河乡人民政府;四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苏子沟镇人民政府; 五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 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一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大营子村、青峰村、石头岭村、双山村
二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穆家岭村、东胜村
三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哨子河乡哨子河村、振江村
四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苏子沟镇黄旗村、何卜村、苏子沟村
五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办事处三道河村
2.2 建设规模:岫岩饮用水源周边地区区域分为五个乡镇,十二个村民组修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沟,垃圾箱等。
2.3 计划工期:2012年10月18日—2012年11月30日
2.4 招标范围:岫岩饮用水源周边地区区域分为五个乡镇,十二个村民组修建垃圾箱370个,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2415个,污水排放沟27026米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9月26日至 2012 年 10 月08 日,每日上午 8 时30 分至 11 时00 分,下午 1 时30 分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岫岩满族自治县玉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10月15日 13 时,地点为 岫岩满族自治县环保局(三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一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人民政府 李先生 15941295777
二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人民政府 徐先生 13624121333
三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哨子河乡人民政府 刘先生 18841253777
四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苏子沟镇人民政府 杨先生 13998061313
五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办事处 周先生 15042228258
招标代理机构: 岫岩满族自治县玉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岫岩县岫岩镇阜昌路北段
联 系 人: 付 贺
电 话: 0412-7840050
2012 年 9 月 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