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丹政采标(2012)公字第 31-2 号
各(潜在)供应商: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丹阳市埤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丹阳市埤城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12)公字第 31-2 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丹阳市埤城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标度划分:
本次采购内容为埤城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土建及室内装修、污水处理系统设计、物资采购、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培训等交钥匙工程的全部内容。本次采购总预算为5816995.93元 ,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表:
● 供应商可以选择标段投标,也可投报所有标段。
四、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且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实施运营资质证书》;
3 .供应商必须出具企业当地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准入;
4. 供应商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5.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70%,余款贰年内付清。
七、报名方式
1. 报名方式: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使用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企业加密锁或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报名。
【企业加密锁或企业CA锁办理时间为: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公休日除外】
2.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9月24日8:30--2012年9月30日23:59。
八、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1. 标书获取:网上下载【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2. 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可选择标段投标,投标段一需交纳15000元人民币保证金,投标段二需交纳23000元人民币保证金,投标段三需交纳18000元人民币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形式递交,采购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同时提交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08:30—09:00】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09:00】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三、开评标时间:2012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09:00】
十四、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 管飞成 采购人联系人:孙卫东
电话:0511-86906230 电话:13706102112
传真:0511-86906232
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六、备注:
1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不含开标当日)以书面形式致函(采购代理机构)。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诚信考核一次,连续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 、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录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 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