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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地区污水收集支管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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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9-26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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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BNJ120761-02SG
南京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城北地区污水收集支管完善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综字[2012]770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24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4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城北地区污水收集支管完善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 城北地区
3、工程类型: 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 其他
6、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1900.00万元
8、招标内容: 城市水处理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污水管道(最大DN800)及其附属工程施工及保修。
10、工程规模: 日处理量:0 万吨。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8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管道直径DN400(含)以上的市政污水管道工程的(认定依据是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开工时间不一致的,以施工合同开工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未载明所有特征的,还需要提供施工图纸等。)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投标申请人企业及主要企业负责人(指资质证书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经理及授权代理人的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反映出缴费单位、个人姓名、缴费月份),否则资格申请将被拒绝。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及招标公告中资审合格条件所列的相关原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细则:
  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信用评价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审。本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形式,具体分值详见本细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取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

二、分值分配(满分100分)

(一)投 标 报 价 (满分70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 (满分20分)

(三)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满分10分)

三、评分标准

(一)投 标 报 价 (满分70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建招[2010]333号文”附件三的方法二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按照以上办法评审结束后,以高于最低控制价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70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依此类推,不足部分按插入法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0分)

1、工程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健全(1分),具体打分细则为:优:1分;良:0.8;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1分),具体打分细则为:优:1分;良:0.8;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整详细的施工方案(3分),具体打分细则为:优:3分;良:2.4;中:1.8分;差:1.2分;无:0分。

4、施工机械设备、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合理、劳动力安排均匀、合理(1分),具体打分细则为:优:1分;良:0.8;中:0.6分;差:0.4分;无:0分。

5、有合理的保证工期、保证质量措施(2分),具体打分细则为:优:2分;良:1.6;中:1.2分;差:0.8分;无:0分。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得力(1分),具体打分细则为:优:1分;良:0.8;中:0.6分;差:0.4分;无:0分。

7、工程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合理,检测设备齐全(1分),具体打分细则为:优:1分;良:0.8;中:0.6分;差:0.4分;无:0分。

8、季节性施工措施合理可行(1分),具体打分细则为:优:1分;良:0.8;中:0.6分;差:0.4分;无:0分。

9、针对本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特殊部位处理有详细的、可行的方法及处理措施(4分),具体打分细则为:优:4分;良:3.2;中:2.4分;差:1.6分;无:0分。

10、施工内外部配合协调方案(2分),具体打分细则为:优:2分;良:1.6;中:1.2分;差:0.8分;无:0分。

11、环境保护及治污减排的措施合理可行(1分),具体打分细则为:优:1分;良:0.8;中:0.6分;差:0.4分;无:0分。

1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部分(满分2分)

(1)项目负责人系统陈述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1分),具体打分细则为:评委根据其陈述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优、良、中、差,分别对应的得分为1、0.8、0.6、0.4分。

(2)项目负责人针对评委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配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工艺、工法等问题进行问答。题目为两个,每个题目分值0.5分。具体打分细则为:评委根据其回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优、良、中、差,分别对应的得分为0.5、0.4、0.3、0.2分。

(三)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项目经理业绩(满分5分)

2008年8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担任过管道直径DN400(含)以上的市政污水管道工程的业绩,得5分。(认定依据是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开工时间不一致的,以施工合同开工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未载明所有特征的,还需要提供施工图纸等。)

2、企业信用评价 (满分5分)

按宁建建监字[2012]695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委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核验投标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投标人未委派投标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2、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标之前与招标人面谈。面谈由招标人组织进行,面谈地点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集中面谈。招标人将集中面谈情况予以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承诺作为记录的附件,参加面谈的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集中面谈的,须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确认,采取下述方式处理:将法定代表人就面谈内容所作的宣读、承诺过程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并将刻录的光盘连同其签署的书面承诺于招标人规定的集中面谈时间前送交招标人。

在开标时,招标人将面谈的情况予以公布、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的内容如下:

(1)当面确认拟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2)当面承诺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否则,愿意放弃一年内招标人所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权;

(3)当面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4)当面承诺一旦中标,中标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绝不违法分包、转包;

(5)当面承诺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3、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4、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标、网上评标方式。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2年9月21日16时50分到2012年9月28日16时50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楼门18号 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人邮编:210008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025-52429449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华婷婷 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2472742/83379882-420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服务指南-信息部》,联系电话:025-68505861;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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