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理塘县高城镇团结路南沿线排污工程项目 已由 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甘发改[2011]1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理塘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 100 %,招标人为理塘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2012]8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208010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理塘县高城镇
2.2 建设规模:污水管道敷设及管道构筑物
2.3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理塘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理塘县长青路2号
邮 编: 627550
联 系 人:
电 话: 0836-5322236
传 真 : 0836-5322236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16号2单元17楼94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13980001559
传 真: 028-85260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