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中水回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朝发改发【2009】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三)的一、三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朝阳市中水回用工程设备采购(三)
2.2 标段划分:本次设备采购共划分为二个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加氯间设备采购;
第三包:生物池改造;
2.3 项目地点:朝阳市燕都新城三岔口村污水处理厂南侧
2.4 招标范围:朝阳市中水回用工程设备采购(三)(详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工期:第一包供货工期合同生效后50天,第三包工期合计45天。
2.6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包: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供货能力;
第三包: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生物填料制造商,或具备污水处理生物填料制造商,与具有环保设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但须以制造商的投标人为主体;且近5年内有1个成功运行3年以上的相关业绩;投标人须具有对生物池改造工艺方案、设计的能力。
3.2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BBB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投标人备案合格后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开标时间为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朝阳市自来水公司八楼会议室(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黄河路二段1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泓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黄河路二段1号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黄丽娜 联系人:刘虹
电话:0421-2976511 电话-传真:024-23388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