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2-085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以青环发【2012】2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尖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尖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设备及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尖扎县康扬镇、坎布拉镇;
2.2 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自卸式三轮车、户内垃圾桶、户外垃圾桶压缩式垃圾车、摆臂车、垃圾斗(摆臂车)、保洁工具、宣传牌等环保设备采购。
二标段:项目区生活污水管网、污水井、污水处理站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网围栏、警示标志牌、界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及公共厕所、零排放厕所建设。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具备主要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具有完成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二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联合体牵头人为环保工程施工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尖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1楼
邮 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王强、张亚楠
电话/传真:0971-6107362
业务联系人:李明、解映辰
电话/传真:0971-6144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