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已经兵建发[2011]18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新建污水处理规模10万m 3 /d,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和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四标段: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调试(包括线缆及辅助材料采购)。
设备的具体型号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四标段: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调试及配套材料采购: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缆)。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投标地点:石河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五.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 8 月 28 日至 9 月 3 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到在石河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石河子北三41号120栋3楼交易大厅)报名,报名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报名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兵团政务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石河子市 地址:乌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
邮编:832000 邮编: 830002
联系人: 张龙江 联系人:楼谦、张英姿、沈洁
电话: 0993-2070199 电话:0991-8852232
传 真: 0991-8852230
电子邮件: xjit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