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日照岚山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岚山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日照岚山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处理规模 2 万 m 3 /d ;厂址位于岚山化工园区内,化工三路以东,东营路以西,钢城大道以南,石化中路以北,占地 42.45 亩。
2.2 项目编号: WT-RZLSG-2012025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 ; 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3.3 市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 0633-3011729 )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 8:30 时至 2012 年 8 月 24 日 17:3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并装订成册)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驻地(日照市泰安路 179 号国际大厦 A 座 12 楼 1201 室)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4 市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5 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规定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岚山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 系 人:陈令伟
联系电话: 1590633355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曲宇鲲 仲秀霞
联系电话: 0633-2227957 2227959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