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人: | 徐州市铜山区柳泉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处 | |
工程名称: | 徐州市铜山区柳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 | |
工程地点: | 铜山区柳泉镇涝泉村 | |
项目批准机关: | 徐州市铜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 | |
资金来源: | 国有 | |
招标代理机构: | 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8/22 9:30:00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2/8/22 17:00:00 | |
报名时间备注: | 每日11:3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 |
报名地点: | 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铜山新区黄山路12号)报名 | |
联系人: | 0 | |
联系电话: | 0516-83905011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2/8/15 15:03:00 | |
公告结束日期: | 2012/8/21 | |
公告详细内容: |
铜山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 徐州市铜山区柳泉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全称)的 徐州市铜山区柳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 徐州市铜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 (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2]179号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资格预审。 2 、 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铜山区柳泉镇涝泉村; (2)工程规模: 污水处理能力为5000吨/日; (3)委托监理的范围:房屋建筑、构筑物及设备安装施工,市政、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 (4)结构层次:/ (5)投资总额:约1594万元; (6)要求工期: 约240日历天,以实际工期为准; (7)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9月。 4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近两年没有不良行为被公开通报或曝光的情况; (5)投标人不是以联合体投标; (6)企业《监理业务手册》; (7)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8)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是在本企业注册); (9)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中应按本项目建筑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建筑工程、市政、给排水、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取得省级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至少要有二名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含总监)。 (10)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11)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2)企业及总监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从事过 5000吨/日及以上 的污水处理厂施工监理的); (13)必须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 5.1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5.2 分值设定 (1)报价 50分 (2)工期管理 5分 (3)质量管理 5分 (4)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5分 (5)监理人员按规定合理配备 5分 (6)计划投入的检测设备 5分 (7)监理大纲 10分 (8)企业资质 5分 (9)企业及总监类似工程业绩 10分 6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岗位证书及项目监理组成人员的注册岗位证书; (7)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单项工程承接核准备案表》,外地企业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办理好并到铜山区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8)企业《监理业务手册》; (9)企业及拟派的总监近三年来从事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核查); (10)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1)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1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以上(2)~(12)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 、请申请人于 8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 投标人须在 2012年 8 月 22 日17时 投标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 汇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回执单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持有该收据方可报名;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万元 整。
(3)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单位由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6)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无息);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区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9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邀请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10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11 、招标人地址:铜山柳泉镇 联系人: 孙镇长 电话: 13013959720 邮 编:221116 1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和平路64号帝都大厦26楼 联系人:张 红 电话:0516-83905011 传真:0516-83905088 邮编:221000 负责人(盖章)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