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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洪洞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招标人为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LFCXD2012-25 该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洪洞县赵城镇,该项目主要由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畜禽粪便处理工程、排水管网工程、垃圾池工程等组成,其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包括 26 座饮用水水源井,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为日处理生活污水两座共 500t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约 69 万立方米,畜禽粪便处理工程约为 1361 立方米,排水管网工程约 79 千米,垃圾池工程约 120 座,圈舍 1017 平方米。 工期计划为 60 天。本次施工招标的范围:本招标项目洪洞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施工图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 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市政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内容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8 月 4 日至 2012 年 8 月 10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4 : 30 时至 17 : 30 时 ( 北京时间 ) ,在临汾市体育北街 16 号市政公司五楼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 )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需提供市政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 )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 年 8 月 14 日至 2012 年 8 月 18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在临汾市体育北街 16 号市政公司五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诚迅达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勃 联 系 人:张志鹏 电 话: 13994764896 电 话: 15135353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