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的 委托,现就 乐从镇综合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维护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2027
二、项目名称:乐从镇综合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维护服务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良教村综合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维护服务 |
1 |
项 |
2 |
杨滘村综合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维护服务 |
1 |
项 |
1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废水类)》。
3、投标人须在佛山市内自有工商注册的经营机构或售后维护机构,须提交该机构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电话。
4、投标人若非顺德区企业必须已在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备案,须提交证明材料。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10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2 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退还),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2年8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2年8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2 年8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
十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的3工作日前,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
十三、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工作日前到帐,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及投标一览表密封袋中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姐 0757-83939009 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电话:0757-83939014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6楼) 邮编:528000 |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7-28105212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