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市常屯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截污干管建设项目 已由 锦州市古塔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批准文号为古发改发[2012]8号,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古塔区凌河流域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申请环保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市常屯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截污干管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锦州市古塔区常屯河流域锦州石化公司区段
2.3计划工期:
2.4工程规模:在常屯河东侧,从锦州欧式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排污口至幸福家园小区市政管网排污口,铺设HDPE-1000污水截流干管,长度为
2.5质量要求: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企业法人单位,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不拖欠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支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递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古塔区凌河流域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和平路二段52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16-239570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西里791号
邮 编:121000
联 系人:江丹
电 话:0416-3727777 0416-3895678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 lnkllnk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