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湟水河流域民和段污水收集工程己由 海东地区财政局以东财建字[2012]296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县住建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与概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民和县,设计规模为1200m3/d,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为2.03,管道总长为253.7米。污水提升泵房占地面积为836平方米。
计划工期: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10月20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2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7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民和县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2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海东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县住建局
地 址:民和县城
邮 编:8108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909729918
招标代理机构:民和县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民和县住建局二楼
邮 编:810800
联 系 人:宁女士
电 话:1389712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