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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城南组团污水接驳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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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7-04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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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答疑纪要: 暂无信息!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安市给排水管理中心 的编号为南建标[2012]88号的南安市城南组团污水接驳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二次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给排水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及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安市城南组团污水接驳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南安市城南组团,即西溪以南,西起兰溪,东至暗坑岭,北起西溪右岸,南至彭洋;

 

2.3 工程建设规模:污水接驳分流管道45.884KM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4566.56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工程勘察、实施性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 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

 

2.6.2 内容:污水接驳分流管道45.884KM;

 

2.6.3 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工程勘察阶段: 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签定合同后3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 根据招标人要求的进度计划。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排水)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排水)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必须是福建省建设厅允许可在福建省范围内承担业务,本省以外的驻闽分公司必须已在福建省建设厅办理分机构备案。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公用设备(给排水)中级技术职称。

 

3.5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本工程不要求 。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7 月 4 日8:00至2012年 7 月 27 日17:30 自行到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和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 http://www.nazbcg.com/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交),截标前仍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

32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2年7月26日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审查申请书应于 2012 年 7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2012年 7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开始接收)送至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 。 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2 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7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及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设计服务费

 

8.1 勘察设计服务费: 本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费(含工程勘察类服务费)最高限价按人民币170万元、最低限价按人民币135万元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给排水管理中心 ;

地 址: 南安市 ,邮编: 362300 ;

 

联系人:尤先生,电 话: 15259597397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新城花园3#楼201室,邮编: 362000 ;

联系人:小黄,电 话: 0595-22808828 ,传真: 0595-22188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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