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安吉凤凰水厂供水工程经浙江省安吉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安发经投【2012】112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报安吉县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现对安吉凤凰水厂供水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一、工程地点:安吉县递铺镇双溪口村。
二、工程规模:建设日供水4.5万吨水厂一座。主要包括:1、净水厂: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及配电间、加药加氯间、排泥池、综合楼、机修车间、门卫传达室等;2、市政和园林绿化:厂区平面、围墙挡墙、园林绿化等;3、厂外管线:原水管350米、清水管1500米、污水管1000米、雨水管400米。
三、监理内容:工程施工图纸内所含的建筑、工艺管道、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与仪表的施工及安装;厂内外市政管道,园林绿化,围墙挡墙等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图纸。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五、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②总监任职工程数量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六、报名递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两份。
2、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总监在建监理工程数量证明、投标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该表一式二份,格式自拟(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填写)。
七、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报名和购领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八、报名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安吉县工商银行三楼)。
九、报名日期:2012年 6月 20 日—2012年6月 25 日下午16时00分止(双休日除外)。
十、垂询电话: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571-89980328 联系人:谢建文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0572-5129116
十一、监理人员配备要求:
监理项目班子人员配备参照湖建发(2009)233号《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二、特别说明:投标人需真实反映“投标企业和项目总监市场行为信用”和“项目总监在建监理工程数量证明”,如有不实,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投标人将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招标人: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
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