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人: | 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工程名称: | 贾汴路督公湖段改线工程 | |
工程地点: | 贾汴路督公湖段道路(与山水大道交接处北400米,南600米)向西 | |
项目批准机关: | 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 | |
资金来源: | 落实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6/25 9:00:00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2/6/25 17:00:00 | |
报名时间备注: |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 |
报名地点: | 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原传世经典小区售楼中心) | |
联系人: | 蒋守伦 | |
联系电话: | 13905222318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2/6/15 15:12:00 | |
公告结束日期: | 2012/6/21 17:00:00 | |
公告详细内容: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 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全称)建设的 贾汴路督公湖段改线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按规定办理发包初步方案备案,现进入招标阶段。 本工程采用BT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 江苏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贾汴路督公湖段道路(与山水大道交接处北400米、南600米)向西
(2)工程概述:造价约600万元
(3)招标范围:道路、桥梁、污水、雨水施工图内容
(4)工程标段划分:本工程按1个标段招标,
(5)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8月
(6)合作建设模式
本项目采取“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合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决算审定价,招标人进行回购,回购期3年。建设期不计利息。
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设计费、监理费等不列入本项目建设总费用范围。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 ; (2)能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资金要求的融资证明,包括资本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的评定、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贷款承诺书、银行授信等; (3)拟选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
(4)投标人自2009年6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00万元的道路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5)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6)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受贿证明。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二楼),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拾万元人民币/家 。
3、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二楼)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6、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区住建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 资格预审合格或确定入围单位的银行汇票将被入账,由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六、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2、拟报建造师注册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本人安全考核证书原件(B类);
6、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或“进徐《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工程登记表(单项)”;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8、未在徐州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施工过的投标单位(在徐施工过的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未在徐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经办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职工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在徐施工过的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证明)。
10、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经办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11、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12、能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资金要求的融资证明,包括资本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的评定、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贷款承诺书、银行授信等;
13、投标人自2009年6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00万元的道路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以上2~13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报名建造师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七、 请申请人于 2012 年6月15日 至 2012年6月21日 ,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7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 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原传世经典小区售楼中心)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 2011年6月21日17时
八 、请申请人于 2012年6月25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点 30 分 , 下午14 时 00 分至17点00分到 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原传世经典小区售楼中心) 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
九、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从中确定不少于9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业绩10分。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6月15日 至2012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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