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镇污水处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XXC201227—JL)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镇污水处理项目监理, 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304号批准建设,工程招标已经阜新市招标投标协调管理办公室履行审批、备案程序,招标文件已报送阜新市招标投标协调管理办公室。项目业主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铸造产业基地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自筹。根据《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欢迎感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本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镇污水处理项目监理
(2)项目规模:建设污水管网总长约15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近期为1.5万吨/日,远期为3.0万吨/日。工程新建主要建(构)筑物有:专利主池 2座、生物池2座、专利二沉池2座,以及提升泵站、鼓风机房、脱水间、紫外线消毒渠、变电所综合楼等和施工图纸要求其它内容。
注:具体参数见施工图纸。
(3)建设地点:阜蒙县阜新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程监理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7)计划工期:开工2012年7月12日,竣工2013年7月12日。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
四、购买招标文件
(一)请贵公司派人携带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上岗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201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不全的投标单位招标人不与接受。
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地点: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海州区西山路17号)。
(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RMB2000 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7月5日9点整。
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召开的开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LNTB.GOV.CN)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铸造产业基地建设办公室
办公地址:阜蒙县阜新镇
联 系 人:杨广
联系电话: 0418-8313398
招标代理人: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7号310室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电话:0418-6589865
E-mail :fxxc@163.com
联 系 人:王 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