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蓬安县城区污水截污干管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蓬安县城区污水截污干管工程(原蓬安县河舒镇污水截污干管项目) 工程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川发改投资〔2011〕1123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蓬安工业园区投资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蓬安工业园区投资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11〕11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0210009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蓬安县河舒镇;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建设规模:管网铺设约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009年以来具有不少于1个已完类似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009年以来具有不少于1个已完类似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四川蓬安工业园区投资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蓬安县河舒镇
邮 编: 637800
联系人:
电 话: 0817-863194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6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