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须同时具有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市政或市政道路或桥梁或市政交通或城建或公路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给水或排水或桥梁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为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将于2012年6月18日17:00时前通知合格的投标企业。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2年6月11日14:00时至2012年6月18日11:0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招投标窗口,电话:0532-87968121)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劳动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加盖公章,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须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备案的同类工程的设计合同;
5、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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