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兴城市城区垃圾处理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兴城市红崖子乡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保证金: 6万元
开标时间:2011年6月21日上午9:30时
要求工期;2012年6月25日至2012年9月30日
二、招标内容
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报名单位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二)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机电安装或相关专业资格
(四)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出具);
(六)投标人最少应有三个每日处理污水50t以上(含)填埋场防渗液处理业绩(以合同为准)。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购买标书时间:
2、报名地点:葫芦岛顺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花苑9号楼101室)
五、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证、执业资格证、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同类工程业绩原件及复印件。
(9)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由市信用中心出具)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由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信息认证评估中心出具)。
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携带以上资料到招标人处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人必须为同一人。
4、开标前提供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BB级以上(含)等级,并在一年期内有效。
招 标 人: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李雪峰
电 话:13898919927
代理单位:葫芦岛顺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娄向生
电 话: 0429-3181115 151242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