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高邮镇同心东延路、高邮镇段新28路拓宽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GYS201205017 | ||||||||||||
工程名称 | 高邮镇同心东延路、高邮镇段新28路拓宽改造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 | ||||||||||||
工程地点 | 高邮市同心东延路和新28路高邮镇段 | ||||||||||||
工程规模 | 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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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2-5-21 | ||||||||||||
集中报名地点 |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 集中报名日期 | 2012-5-25从9:00到16:30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2-6-20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2-9-17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2-5-21 9: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2-5-25 16:30:00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必须满足: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 ||||||||||||
其他条件 | 1、高邮镇同心东延路、高邮镇段新28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 已经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① 工程地点:高邮市同心东延路和新28路高邮镇段 ② 工程预算造价:约600万元(其中同心东延路约225万元,新28路高邮镇段约375万元) ③ 路面结构形式:同心东延路:沥青路面;新28路高邮镇段:C30砼路面 ④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年6月20日开工、2012年9月17日竣工;总工期90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道路、雨水污水、检查井、盖板涵等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 ⑴具有独立合同的能力; ⑵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 ⑶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⑷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⑸企业具备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和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 ⑹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可选条件为:/ 7、请申请人于 2012年 5月 25 日 9 时 00 分至 11 时00 分,14时30分至16时30分,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至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8、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收检察部门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市外企业在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报名时不能提供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必须提供,不接收查询或未提供告知函的视为资审不合格。 9、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1)报名申请书原件(报名申请书格式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2)单位介绍信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5)委托代理人和报名经办人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半年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手册和劳动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缴费清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拟派建造师资质证书的复印件;(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0)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11)拟派建造师无在手工程证明;(12)承发包计价手册。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10、评标的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1、各投标单位应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自行维护自己企业库,以便及时报名,资料不符合不得报名。报名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 | ||||||||||||
评标细则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被确认为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1、技术文件的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分为可行与不可行,只定性,不作相互比较,对不可行的技术文件判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⑴ 与发包工程实际情况不符; ⑵ 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⑶ 按照投标人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者安全事故; 2、经认定为不可行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答辩,被评定为不可行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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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高邮市武安路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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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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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25600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 |
联系人 |
张国选 | ||||||||||
传真 | 0514-84068988 |
电话 |
0514-84614267 0514-84688630 | ||||||||||
邮编 | 225600 |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