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大禹招字[2012]第023号
1 、招标条件
官坂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已由 福州市人民政府 以 榕政综[2012]1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江县官坂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连江县官坂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江县官坂镇官坂村、梅里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5060228元,发包价为人民币?469072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工程、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安全围网工程、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70日历天;
合格 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由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核;
福建龙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福州冠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兼项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
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提供福州市建设主管颁发的在榕登记备案手册,其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登记备案手册被暂扣期间,备案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无业绩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5 月 14 日至 2012 年 5月 1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6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200 元、施工图纸每份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人民币柒万元(¥70000)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2 年 5月 29 日 9时 30分,提交地点为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官坂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官坂镇官坂村大街东路42号,邮编:350513;
电话:13763886990,传真:0591-26381018;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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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91-87621599 转802 ,传真: 0591-87620550 ;联系人: 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