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闽营招【 2012 】宁第0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柘荣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城区支管、接户管工程(第四阶段)工程 已由 柘计(2004)106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招标人为 柘荣县污水处理项目指挥部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柘荣县城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201万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预算书及图纸所含内容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 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2 咨询单位: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根据宁建招[2011]11号文件精神,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人和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重新对原有通过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和推荐新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人应为宁建筑[2012]15号文公布的“宁德市市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承包商 ,且未被清出名录库。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__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2 年 5 月 14 日 - 2012 年 5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柘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柘荣县建设局三楼) 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等)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400元以上资料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 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2年 5月28日上午9:30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柘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 ( 或临时执业证书 ) 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若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柘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县污水处理项目指挥部
地址:柘荣县建设局四楼
电话:13706026191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100
电话: 0593-6106111,传真:0593-2868959
联系人:小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