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园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外管线及提升泵站)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竹园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外管线及提升泵站)已由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发[2010]7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发[2010]80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07294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青川县竹园镇
2.2 建设规模:竹园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的厂外管线及提升泵站工程,污水管网工程规模10.11公里,管材为HDPE管和钢管,主管管径300~600mm,提升泵站4座等。
2.3 建设工期: 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 /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抵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元市青川县竹园镇
邮 编: /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1398122590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黉门街4号金钻时代广场4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权先生
电 话: 13981280617
传 真: 028-85559900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账 号: 2001 0142 1004 1401